告别“灰色统计时代”
本文作者:Iris、CryptoMiao
在数字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虚拟货币究竟是什么?是货币、商品还是证券?这一直是业界和学界争论的焦点。当前,全球范围内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对虚拟货币的属性展开深入讨论与判定。例如,美国于2024年通过的《21世纪金融创新与技术法案(FIT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对虚拟资产进行了“商品”或“证券”的明确划分和监管归属;德国则将虚拟货币归类为私人货币;而中国、迪拜等更多国家,在某些判例中将虚拟资产判定为财产。然而,随着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日益普及,统一监管标准已成为必然趋势。
2025年3月22日,据Cryptoslate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国际收支手册》第七版(BPM7),首次对比特币(BTC)及类似的虚拟货币进行定性,并将其纳入国际收支平衡表。这是IMF在全球金融统计体系中首次对数字资产地位进行系统性定义。尽管这一分类并不等同于监管授权,但其权威性注定将对各国央行、财政部、税务机构乃至加密行业本身产生深远影响。
在探讨影响之前,让我们先了解IMF的权威性究竟源自何处。
IMF是谁?
IMF,全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听起来似乎离普通人有些遥远,但实际上在全球金融规则制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截至目前,IMF已成立近80年,拥有190多个成员国。与之前介绍过的FATF类似,IMF并非某一国家的附属机构,而是由各国政府共同出资建立的“金融顾问 + 国际数据官 + 债务救火队”,是各国中央银行、财政部都必须参考的重要机构。
IMF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监测全球经济风险,及时预警各国可能面临的外债过高、汇率问题或财政危机;二是提供贷款和救助,帮助外汇储备告急的国家渡过难关;三是制定“全球经济统计标准”,堪称“国家级财务报表背后的总会计师”。国际收支平衡表、资本账户、对外资产负债表等,都依赖于IMF制定的《国际收支手册》。
虽然IMF不像SEC或税务局那样直接管理个人,但它制定的统计规则会逐步传导给每一个具体负责“监管你”的部门:各国统计局如何统计你的资产;财政部和外管局如何监测你的资金流;税务局和监管机构是否需要监管你以及如何收税。因此,本次《国际收支手册》第七版(BPM7)将BTC和类似虚拟货币纳入“统计范畴”,实际上是向全球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虚拟货币不再是可以绕过报表的资产类别。
监管标准的确立
现在,让我们回到最新版《国际收支手册》中有关虚拟资产的部分。文件指出,没有负债支持的加密资产(如比特币)应当被归类为“非生产性、非金融类的资本资产”,并在国际收支表的“资本账户”中单独列示。
看到这里,如果你以为IMF把比特币这类虚拟资产定义为“非货币”就意味着监管放松,那可能就误会了。事实上,这样的分类方式,或许正是全球监管机构最乐见其成的结果。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在文章开头提到,很多国家或地区对虚拟资产的分类长期存在分歧,导致跨境、跨区域监管时常出现“谁都想管、谁都不好管”的窘境。而现在,IMF直接给出结论:比特币和类似资产,不是钱,也不是债,而是你持有的一种资本性资产,类似金子、房子、艺术品。对各国监管机构来说,这种归类再合适不过。因为它意味着这类资产不再是一个“制度之外的灰色资产”,反而可以被纳入国家的资产负债统计体系,也就是说,未来可以被追踪、申报、甚至征税。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BPM7中还特别提到:像USDT、USDC这样由负债支撑的稳定币,应被归为“金融工具”。这也给了各国在稳定币监管方面提供了直接参考,即监管可以参考金融产品的那一套规则。并且,平台代币如以太坊(ETH)和Solana(SOL),在持有时可能被视为类似权益类的工具,反映其投资属性。
于是,从这一刻开始,对虚拟资产的监管就有了抓手。而有了抓手之后,接下来最直接受影响的三个领域:申报、税收和资金流动合规。
持有人的申报义务
长期以来,Web3的核心特征之一是匿名和去中心化。即使可以在链上查到虚拟资产的数据,但监管部门也并不知道是谁持有这些虚拟资产。但现在,各国开始有理由将无负债型加密资产纳入“对外资本账户”的统计之中。这意味着你作为某国居民,所控制或持有的BTC、ETH、DAO资产若涉及非本国发行、非本国托管,或其发行治理主体位于境外,可能被纳入“国际收支意义上的对外资产”,触发“境外资产申报”要求。
这只是第一层,更关键的是第二层:本国税务机关也开始加强对“你持有什么”的信息披露要求,而这跟虚拟资产在“境内”还是“境外”没关系。以美国为例,如果你是税务居民,即使你的资产存在美国本地交易平台如Coinbase,或是你控制着一个非托管钱包地址,一旦你持有的资产达到一定金额,仍有可能需要在Form 8938中进行申报。
交易者的征税义务
无论是比特币(BTC)作为非金融性的资本资产,还是以太坊(ETH)和Solana(SOL)参照类权益类工具处理,在处置时均需按照“资产处置”进行处理并根据实现利润履行纳税义务。所以,虚拟资产交易者真正要关注的是:什么时候会产生纳税义务,如何计算应税所得?
例如持有某种代币后进行了交易兑换为另一种代币,在持有该代币期间实现了资产增值,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资本利得,哪怕只是进行了币币交易没有兑换为稳定币或法币。再比如某些代币的质押(Staking)、空投(Airdrop)以及提供流动性收益,在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这类被动收入会按收到时的市值计入应税收入(ordinary income),无论你是否进行了交易或是否有实现利润。此外,如果你是创作者或协议开发者,通过链上交易获得了代币、NFT销售收入,或协议手续费分成,这些都可能被视为经营性或其他应税所得,需计入个人或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资金流动的合规挑战
如果说虚拟资产入账改变了“持有什么”和“动了要交税”的逻辑,那最后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这些资产从哪儿来、要流向哪里。
长期以来,链上的资金流动处在一个技术推动、监管滞后的阶段。项目方募资后直接把稳定币打到开发者钱包,通过多签地址发工资、拨款或者发空投,用户之间的USDT互转、BTC支付看起来就是“在链上自己走”,没有银行、没有报表,更没有人在中间设卡。过去,这些资金流转事件都被理解为“交易自由”或“用户体验”,但在新的统计口径之下,它们变成了“资本项目变动”或“金融账户收支”,甚至在某些国家,触发外汇、支付合规的适用门槛。而监管,则可以使用已有的政策工具加以覆盖。
对于Web3项目方来说,如果技术团队设在境内,资金却从境外钱包直接打入团队钱包,这种结构一旦被监管按“资金回流”或“资本金流入”来看待,可能就要解释资金性质、履行申报义务,甚至面临资金冻结或外汇违规的处罚。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使用非托管钱包接收稳定币转账,再提现、兑换或流入法币账户,也可能因为来源路径模糊、对手方身份复杂,被交易平台风控系统卡住,或被要求补充KYC和资金来源说明。
曼昆律师总结
需要强调的是,BPM7并不是一部监管规则,它不会直接决定你该交多少税、你的钱能不能汇出去,也不会立刻带来KYC、审计或资产冻结。但它确实悄悄地,在监管逻辑的底层,把虚拟资产从“看不清”变成了“可分类”。对于监管者来说,这是一次技术性的突破:从“监管依据缺失”走向“可以套进制度”。而对于行业来说,这就是一个信号:Web3的资产,正在慢慢走进主流金融体系的统计口径、政策模型,乃至执法视野中。
虽然这背后带来的变化,不会立刻冲击每一个用户,但对那些:仍采用传统“境外收、境内花”结构的项目方;使用稳定币完成跨境交易的用户;持有大量链上资产的高净值个人,来说,都值得尽早进行结构梳理和合规准备。特别是面对未来链上身份识别、链上税务接口、跨境交易核查等制度不断趋严的趋势,现在主动适配的成本,远比被动应对要小得多。
我们理解,每一个Web3从业者和用户都更习惯“去中心化”与“自由流通”的叙事。但正如这次BPM7所展现的那样,全球监管不是在否定虚拟资产,而是在找一套可以“纳入规则”的表达方式。既然这场游戏的计分方式已经开始改变,那至少,我们得学会看懂记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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